《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2
源化利用。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参与)
(十二)加强生态渔业建设。
调整渔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地点、品种和模式,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发展海洋牧场,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拓展离岸养殖、浅海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退圩还湿工程,到2020年,全省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75万亩以内,其中太湖网围养殖面积控制在4.5万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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