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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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镇节水。实施差别化水价、超计划加价收费,加大重点户监督力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到2019年,省辖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