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2
、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开展建筑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扶持中水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建筑中水应用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保厅等参与)。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等参与)。
(十八)科学保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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