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2
。(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五、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十九)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健全总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全省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统计范围。抓紧把总氮、总磷、重金属等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污染物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沿海地区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太湖流域编制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方案,对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各地按照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