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2
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委、海洋与渔业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农委、卫生计生委、公安厅等参与)
(二十一)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加快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支撑队伍,201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的评估机构、人员、鉴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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