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2
程序等制度规范,推进相关立法进程。2020年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省环保厅牵头,省司法厅、海洋与渔业局、法制办等参与)
健全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须排除危害,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给予赔偿,为环境修复提供资金保障,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局和江苏海事局等参与)
(二十二)推行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