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十条”——《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6
产能退出。2016年全省力争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整治提升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万家,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三是推进循环发展。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全省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大幅提升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和土地利用率,显著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大幅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到2016年底,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培育20个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完善再生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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