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6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等能力逐年提高。
加强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县(市、区)环境监测执法监管队伍。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染源基础信息库和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2016年起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三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地方环境立法,强化生产者的环境保护法律主体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积极推动有关立法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