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十条”——《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
日期:2016-04-27 21:36
解决部分江河源头县饮用水仍采用单一河道型水源的现状,加快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千厂万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农村饮水提质增效,2016年新增改善70万人饮水安全水平。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各设区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二是加强重点水体治理。编制实施钱塘江、瓯江、曹娥江、苕溪、飞云江、运河等省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计划,流域内各市、县(市、区)政府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2016年水环境治理目标、重
4/5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