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发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27 21:39
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排放口位于城市建成区水体中上游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省住建厅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5年底前,全省设区城市老城区超过50%的面积要实现雨污分流;2017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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