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9
福州、厦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省住建厅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等参与)
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各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省住建厅牵头,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农业厅等参与)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