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发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27 21:39
中处理利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持续推进延平、尤溪、新罗、永定、武平、南靖、闽侯、福清等8个重点区域的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
14/10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