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39
洋渔业厅、环保厅、水利厅牵头,省住建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等参与)
2.保护海洋生态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建立一批具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景观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加大对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海湾和入海河口等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推进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省海洋渔业厅、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围绕湿地、沙滩、海湾、海岛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