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发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27 21:39
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国土厅、发改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省环保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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