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发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4-27 21:39
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省环保厅牵头,省监察厅参与)
  (六)加强督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参与)
  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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