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全文发布
日期:2016-04-27 21:45
信委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开展汾河、沁河等流域生态需水试点研究工作。研究制定重点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加快建设山西大水网工程。(省水利厅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保障水环境安全。
1.完成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自2016年起,11个设区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内的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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