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7 21:45
市人民政府配合)
2.完成设区市城市蓝线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2016年6月底前,县级市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订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编制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