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出台
日期:2016-04-27 21:45
4月26日,《青岛市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正式出台。《规范》共九章四十九条,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膜法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海水淡化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可参照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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