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出台
日期:2016-04-27 21:45

  第三十条采取直接并入方式的,应在小范围供水区域进行试验,并对管网末梢水的特征指标进行检验,保证管网末梢水水质合格且感官指标不得出现明显变化。
  小范围供水区域试验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在管网末梢水水质合格并保持平稳的前提下,可逐步扩大供水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采取配套掺混方式的,应设单独出厂水输水管道,在配套水厂清水池储水掺混。供水单位应在配套水厂内和周边管网进行特征指标的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和水质感官指标的变化确定掺混比例。
  第三十二条供水单位输配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系统连接时,管网末梢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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