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水淡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出台
日期:2016-04-27 21:45
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供水单位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相应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供水单位在净水工艺中使用的其他产品、消毒设备使用的原料,应达到食品级标准或产品最高卫生安全级别标准,并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证明和每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建有产品贮存库或设置贮存区域。贮存环境应保持整洁,产品应分类并按照产品存放标准要求进行贮存。
  第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建有消毒间,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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