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初审 污水将净身入江
日期:2016-04-28 20:36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若未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则由市、区县(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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