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度:立法回顾、问题分析与方案建议
日期:2016-04-28 20:45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启动排污许可工作。由于历史局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等排放许可分别进行,又与环评、总量控制等制度存在交叉。当前推行综合性的排污许可制度面临环保系统内部的体制性障碍。发达国家施行的排污许可制度均为综合性的环境许可制度。当下我国为实现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应当实施综合性的排放许可制度。为此,要科学整合排污许可制度与环评、总量控制等制度的关系,并将这些制度纳入法制轨道。当务之急是推进体制改革并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法》。原文刊于《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第2期。
我国自1979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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