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8 20:45
在立法步骤方面,要组织力量起草统一的《排污许可法》。如果当前难以统一思想,难以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法》,可以考虑先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条例》;如果当前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条例》的条件也不够成熟,建议先抓紧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取得经验和共识后,再争取国务院法制办支持,列入国务院立法规划,然后在条件成熟后,出台一部完整的《排污许可法》或《排污许可条例》。
八是强化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社会监督。为切实保障统一的综合性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在加强环境保护部门行政监管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