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6-04-28 20:50
治规划,控制生猪养殖数量在600万头左右。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年底前,依法逐步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规模化养殖场治理任务。(省农业厅牵头,省生态环保厅等参与)
控制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开展重要粮食基地、瓜菜基地和水果基地的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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