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6-04-28 20:50
0.575。(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参与)
(二十二)加强城镇节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建设方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以三亚作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全省推广,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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