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9 11:56
成区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州)城市建成区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未来五年内,我省将试点建设2-3个海绵城市,从水环境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重拳出击,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格局,举全省之力,凝聚节水洁水 人人有责共识,确保到2020年,全省长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93.2%以上和10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