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9 11:56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到2017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6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3.2%以上;到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9.7%以上,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77.1%,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镜泊湖、兴凯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改善,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控制在17.8%左右。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到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标准,建成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19年,城市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