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量“可买可卖”
日期:2016-04-29 12:04
27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和《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草案)》。两部条例草案分别在排水设施建设管理、污水处理监管以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核定、交易等方面做出规定,将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排水设施雨水、污水分流
《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拟规定,新城区建设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旧城区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有计划地实施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审议中,部分组成人员认为,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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