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10 22:15
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得到消息,河南省环保厅对新乡一污水处理厂任性排污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责令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外,还给予了共计508783.995元的罚款。
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超标
今年1月19日,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南新乡工业园区内的联熹(新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当时,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出水进行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06毫克/升,超过了河南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标准50毫克/升)。
该污水处理厂排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