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出台“水十条”亮剑水污染
日期:2016-05-16 21:55
大项目的决策,水十条明确要求向社会公开,并让公众参与进来。
在水环境质量、排污状况公开方面,从今年起,每年1月份公布上一年度优良水体(I~III类)、饮用水水源与城市水体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定期公布各市(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环境执法公开,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从查处到立案做到全过程公开。
除了上述内容外,水十条还提出了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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