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版“水十条”出台 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日期:2016-05-16 21:56
性地采用了黑名单制度。对水质超标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河段,全面排查污染源,根据历年的水质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将近年出现过劣Ⅴ类水体的小支流纳入福州市劣Ⅴ类水体清单,并逐条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提出水质提升目标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在2017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水体,在2020年基本实现小流域水质功能区标准。同时,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强烈的小支流,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中。
同时,自2016年起,福州市及各县(市)区应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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