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30 22:23
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偷排,通过深井向地下灌注生产废水。
显然,企业违法向地下排放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地下水的污染问题。
近日,根据水利部介绍,水利部于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个,占47.3%,两者合计占比为80.2%。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环保部公布的《环保法》对污染地下水的渗坑排污行为都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