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30 22:26
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股权比例加权加总);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 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