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3 21:17
度建设协调衔接、交易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同时,该模式尚缺乏国家层面对排污权物权化立法认可、排污指标分配、排污权定价、交易制度构建等政策的指导。
交易应与排污监测结合
部分官员和学者认为,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
第一,排污交易机构的职能不应只是中介和桥梁,它还应和环境监管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对试点区域和行业排污交易运行的监管。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潘高娃认为,应尽快完善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扩大安装在线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