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受理因水污染引发的集团诉讼
日期:2016-06-13 21:19
环保部12日公开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稿)征求意见。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施行八年。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然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环保部说,这是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原因。
据环保部介绍,草案稿将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政府层级拓展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评估和追责力度,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直未能入法的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等也写进了草案稿。此外,草案稿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水污染引发的集团诉讼。
草案稿
1/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3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