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受阻两大困境:钱从哪儿来 钱到哪儿去
日期:2016-06-17 18:32
吕忠梅说,应首先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判决的资金属于国家收入这一基本性质,进而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门基金,进行统一监管。
缺钱,影响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积极性
6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5起环境公益诉讼审理情况,其中,3起判决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胜诉,另2起原、被告已达成调解协议。
澎湃新闻获得的3份判决书显示,徐州中院认为各被告应承担环境污染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相应责任,判决被告赔偿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涉及的四位被告共赔偿258400元,其中最大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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