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立法之争:《政府采购法》vs《招投标法》
日期:2016-06-17 18:33
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鉴于PPP项目的参与主体众多,涉及多种法律合同关系,上述规定使原本错综复杂的PPP项目程序更加繁琐。
《招标投标法》仅明确了两种招标方式,可能难以满足PPP项目多样性的需求,并且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给PPP项目各方的合作达成带来了极大的困
8/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7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