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开展专项整治
日期:2016-06-17 18:42
6月15日上午,吉林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决定自6月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行动将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水平;整顿一批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案件,推动行业守法自律,有效遏制医疗废物、医疗废水违法处置等行为。
专项整治一: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整治对象: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
整治内容
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