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3 22:11
2016年六五环境日前后,湖南、四川、吉林等地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至此,全国已有近半高院成立了环资庭,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然而,对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来说,成立环资庭还只是个开始。
首先要从环境资源案件的两个主要特点谈起。
第一环境资源案件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法官除了要做法律判断之外,还要熟悉相应的环境知识,才能够有效地依据法律规则辨析相应的技术判断结论。
第二此类案件具有极强的复合性,很多时候,一个环境侵权行为有可能同时引发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这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