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半高院成立环资庭,迈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又一步
日期:2016-06-23 22:11
必带来三种责任如何统筹适用的问题。
上述特点对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官们提出了很高要求。但是,由于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时间较短、法官专业培训较少等原因,使得现有法官队伍在审判理念、知识结构和审判能力上都有待提高。因此,环资庭的成立,只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
其次,成立专门的审判机构,只是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的一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015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着力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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