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迎大修
日期:2016-06-23 22:16
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在第四条政府责任中,增加了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首次把规范党政负责人的条款纳入环境法律修订草案,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此外,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此前新《环境保护法》中也没有规定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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