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7 21:47
条例》第8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2邀请招标的审批和核准。
①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此外,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