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5 15:28
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六部法律进行修改。六部法律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作的修改,将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余五部法律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六部法律此前的相关条文设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8项行政审批,明确规定这些审批办结后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