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 节约能源法 水法等六部法律获修改
日期:2016-07-05 15:28
日起施行的。
  《水法》共有八章82条,分为总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本次对第十九条法令做出了修改。
  修改前,《水法》第十九条部分表述为: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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