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现行政策抵触等原因 环保部废止10件规章、121件规范性文件
日期:2016-07-18 22:44
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包括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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