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0 16:00
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将企业落实三同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期环境监理。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强化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突出,有重大环境风险或者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重大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