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0 16:00
位环评体制改革,资质到期后不予延续。
健全统一开放的环评市场。清理地方环保部门设置准入条件、限制外埠环评机构在本地承接环评业务等不当管理方式。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对环评机构和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资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十五)强化环评机构和人员管理
严格环评资质管理。完善环评机构工作能力、人员专业结构等准入要求,改革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研究提出以强化环评文件质量为重点的环评机构准入条件。支持环评机构做大做强,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完善环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