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7-22 10:16
域的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各地要建立严格的水质交接制度,明确各段的责任部门,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整治效果。
  (三)狠抓各项重点环节。
  各地应根据统筹排定的各阶段整治计划,抓住重点环节,综合、协调推进整治任务。一是严控污水入河(湖)。要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工作和根本措施,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沿河(湖)排水户普查,建立入水排口基础信息台账,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整治、查处非法排污行为。推进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加大沿河(湖)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
11/2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