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7-22 10:16
本思路,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源头控制,坚持统筹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我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苏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消除我市城镇建成区(含开发区、新城和新拓展城市住宅区)黑臭水体。其中,到2018年,苏州各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苏州各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我市城镇建成区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城镇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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