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2 10:16
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2016年7月~8月)。
各市、区根据排查梳理结果,综合考虑整治工作难易程度和社会反响度,统筹排定总体整治计划、各阶段整治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8月底前报市水利局(水务局)汇总、备案。
(四)科学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16年6月~2020年12月)。
根据《指南》要求和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各市、区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论证、报批和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评估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适时开展公众评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工后由当地政府或第三方评估